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的位置:首页 > 改革之路 > 政治法律 > 党建 党建

扫码关注

改革探索全面铺开:成立全国第一家外汇调剂中心

作者:中共深圳市委党史研究室编 来源:深圳改革开放四十年 责任编辑:manman 2025-04-23 人已围观

改革开放之初,由于人民币、港币、外汇券三种货币在深圳市流通,港币处于优势,人民币处于劣势,特区金融货币市场极为混乱。更重要的是,由于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汇率偏低、价值被高估,对引进外资和扩大出口十分不利,难以落实中央要求深圳主要依靠大量引进外资的发展战略。
 
1981年5月24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向中央和国务院呈报《关于我省试办经济特区的情况报告》,建议“从长远着想,发行使用专用的特区货币,可能是个好的选择,现在就必须认真进行探讨。”特区货币问题引起中央重视,其可行性论证工作由此发端。1982年12月,中央下发50号文件指出,“有人主张在深圳发行一种能自由兑换的特区货币,来制止港币在特区流通。这是个大题目,有关部门要抓紧调查研究,提出方案。”特区货币问题再度引起中央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重视。深圳引资工作由于人民币汇率偏低且不能自由兑换而受到极大影响。1979年至1983年期间,深圳与外商签订的协议投资达15亿美元,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只有亿美元。而且这4亿美元的809毛以上是各种设备和材料,真正的投资比重非常小。深圳强调要以引进外资为主,而实际资金来源却不得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内联融资。要创办外向型特区,实现以引进外资为主,对特区领导人而言,紧迫感可想而知。
 
80年代初,外资银行进入深圳。1982年1月,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开业,成为改革开放以后引进的第一家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也是新中国诞生以来引进的第一家外资银行。此前仅有汇丰、渣打、东亚和华侨四家1949年前遗留下来的外资银行在上海为华侨、海外人士提供储蓄、汇兑服务。1982年初,深圳中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外向型经济的特点,在上级行的支持下,率先开办港币私人定、活期存款业务。到1983年底,除南洋商业银行外,共有8家境外银行在深圳设立代表处。外资银行在特区设立分支机构,解决了外币存取和汇兑困难的局面,为来特区投资的外商带来便利。
 
1984年124日,邓小平到深圳视察时,市委书记梁湘汇报了需要中央帮助解决的特区货币问题。2月23日,邓小平在北京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在深圳、厦门发行特区货币。10日,国务院在北戴河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同意深圳发行特区货币,并同意货币图案印黄帝(轩橡氏)像。①特区货币累样印出来后,10月27日,国务院特区货币研究小组向中央政治局常委陈云作了汇报。陈云提出两点意见:第一,发行权归中央;第二,只能在特区流通。11月12日,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货币小组《关于发行特区货币的报告》,原则同意发行特区货币。1985年1月,货币小组将修改后的《关于发行特区货币的报告》呈报国务院,提出特区货币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时间为
1985年10月1日。
 
然而,随着1984年第四季度开始的对外盲目引进等情况愈演愈烈,国家外汇储备大幅度下降,从1984年第四季度到1985年第一季度,国家外汇储备下降了大约1/3。与此同时,全国范围的基建膨胀和信贷失控,使国务院在1985年2月决定实施包括深圳经济特区在内的全面紧缩银根的举措。深圳想依靠国家外汇储备支持特区货币发行的设想不再现实。国务院对发行特区货币反复组织了调研。鉴于问题极为复杂,中央决定暂缓发行特区货币。
 
1984年5月,国务院专文批复深圳市政府《关于改革深圳市银行体制的试点意见》。1985年4月2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允许外资银行在我国经济特区开设分行。允许设立外资银行分支机构,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外汇的存取和汇兑问题,但由于外汇全部由国家按计划使用和调配,没有公开的外汇市场。由此也导致了外商投资利润不能自由兑换外汇,影响了外商技资信心;特别是造成了企业间的外汇余缺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调剂,助长了外汇黑市交易。1982年,在深圳外汇黑市上港币兑人民币兑换价为0.38元,1984年为0.80元,分别比当时官方牌价高出35%和100%还多。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的调查,仅1985年一季度,深圳市从事外汇黑市交易的企业多达60多家,交易金额达1.48亿美元,相当于1984年深圳出口额的55.8%。
 
1985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的专业人员向分行领导提出在深圳有限度开放外汇市场的改革方案,设想、成立一个外汇交易所,公开办理企业间的外汇交易,市场价格放开,盯住出口换汇成本波动。经过调研,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草拟了《深圳经济特区留成外汇调剂管理办法》。9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文,正式提交《关于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留成外汇调剂中心的请示报告》。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外汇调剂中心,成立了由副市长瓢锡培任组长的“外汇调剂领导小组”,负责筹建深圳经济特区外汇调剂中心。1985年11月9日,深圳市外汇调剂中心正式成立。11月,市政府颁布《深圳经济特区外汇调剂暂行办法》,采取“从小到大、逐步放开、稳定发展”的方针,在高度集中的外汇计划管理体制之外,开辟了市场分配外汇的新途径。12月12日,外汇调剂中心办理第一笔外汇交易,成交金额100万美元。这一阶段外汇调剂仅限于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留成外汇,调剂价格规定在出口换汇成本上下10%的范围内浮动,并规定了最高调剂价,调剂方式则由外汇调剂中心集中办理,撮合成交。深圳外汇调剂中心成为内地首家为境外机构调剂外汇余缺的交易机构,是我国金融和外汇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
 
1987年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国内外汇调剂工作会议上推广了深圳的经验。1988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调剂的规定〉的通知》,决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城市设立外汇调剂中心。同年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批准设立深圳市外汇调剂中心,并颁发外汇调剂经营许可证。6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成都召开专门会议,介绍深圳经济特区外汇调剂中心的经验。随后,全国许多大中城市借鉴深圳经验,陆续在本地成立外汇调剂中心,外汇调剂业务在国内全面铺开。
 
深圳市外汇调剂中心的成立,极大地缓解了外汇供求矛盾,打击了外汇黑市交易,为国家收取了一定的税利,也改变了金融管理体制的全封闭式管理,发挥了市场经济的作用。同时,增添了企业对外引进和扩大出口的积极性,促进了特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深圳率先为境外机构调剂外汇余缺,在高度集中的外汇计划管理体制之外,开辟了市场分配外汇的新途径。
 
①深圳市地方志编暴委员会编《深圳市志·第三产业卷》,方志出版社,2011年5月第1版,第674页。

很赞哦! ( )

评论

0

搜一搜